媒體報導
Tue, 08 Sep 2026 00:00:00 GMT
秋季登山旺季至,金管會提醒落實行前「三步驟」,投保「登山綜合保險」,強化登山安全防護
      近年國人從事登山健行活動日益普及,惟山域環境易受天候、地形、溫差及通訊條件影響,依內政部消防署統計,114年山域事故救援案件計531件、涉及727人,顯示民眾從事登山活動仍具有一定風險;因應秋季登山旺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呼籲民眾,行前應落實「充分準備、風險評估、保險規劃」三步驟,善用專屬保險移轉潛在風險。
一、「充分準備」:遵守各地方政府登山自治條例所訂投保登山綜合保險規定:
登山前除備妥裝備與通信設備外,務必了解當地法規。目前臺中市、南投縣、花蓮縣、屏東縣及苗栗縣等5縣市,均已訂定《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民眾若進入公告之特殊管制山域,領隊與隊員依法必須投保登山綜合保險(含緊急救援費用保險);若未依規定投保,除面臨罰鍰外,若發生登山事故,由前開縣市政府搜救者,得命當事人自行負擔搜救費用。
二、「風險評估」:評估從事登山活動可能遭遇之風險
一般傷害保險僅承保「外來、突發、非疾病」之事故。高山環境極端,除常見的滑落、跌倒與創傷外,亦容易引發高山症、失溫、中暑、熱衰竭或凍傷等特定傷害。該等特定傷害在實務上被認為屬人體對環境反應之「疾病」,因此不在一般傷害保險的承保範圍內。登山綜合保險除承保一般傷害保險項目外,亦包含前開特定傷害,可填補因該等特定傷害造成的損失。另外民眾亦可加保緊急救援費用保險,填補登山事故所產生搜救、救護等費用。
三、「保險規劃」:善用多元管道投保,注意保單條款中除外責任規範
(一) 多元投保管道:民眾可透過產險公司實體據點、保險業務員,或保險經紀人、代理人進行投保,亦可於出發前利用各產險公司官網之「網路投保」專區快速投保,產險公會亦有登山綜合保險專區,提供各產險公司的聯絡窗口資訊。
(二) 注意保單條款中除外責任規範:對於應申請許可而未經許可、於災害防救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限制或禁止進入或命其離去之警戒區、於其他經管理機關公告禁止或限制進入之時間、區域或範圍所發生之緊急救援費用、被保險人(不含失蹤)超出預定下山時間24小時內所發生之搜尋費用,以及搜尋、救護或移送被保險人所產生航空器的費用,均屬保單條款中之「除外責任」,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金管會表示,親近山林應落實「充分準備、風險評估、保險規劃」三步驟,透過投保登山綜合保險建構周延防護網,確保在悠遊山林之餘也能多一分安心。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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